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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2则拟征收土地公告
相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相拟征收〔2021〕第2号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三、拟征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四至范围:东至迎凤路,南至风贤路,西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北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2.095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2.0950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渠沟镇(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 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 号)的标准执行。
相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相拟征收〔2021〕3号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四至分别为:东至机厂路,南至民生社区土地,西至民生社区土地,北至环山东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181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东街道办事处民生社区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拗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 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 号)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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